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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印发中职汽车运用与维修和汽车车身修复专业教学指导方案(试行)的通知

发布者:
系统管理员
  发布时间:
2018-05-09

山东省教育厅

 

关于印发山东省中等职业学校

 

汽车运用与维修和汽车车身修复

 

两个专业教学指导方案(试行)的通知

 

 

 

鲁教职字〔2012〕18号

 

 

 

各市教育局,有关学校:

 

为贯彻落实《山东省中长期教育改革和发展规划纲要(2011-2020年)》和《山东省职业教育基础能力建设计划(2011-2015年)》,全面推进中等职业教育课程改革,使全省中等职业学校教育教学工作尽快实现规范化、制度化,整体提升办学水平和教育质量,我厅与省财政厅分两批下达了56个专业教学指导方案的开发任务,并明确了各专业教学指导方案牵头开发单位。各地、各有关学校高度重视,目前大部分专业教学指导方案的开发工作已经取得突破性进展。德州交通职业中等专业学校牵头开发的《山东省中等职业学校汽车运用与维修专业教学指导方案(试行)》、《山东省中等职业学校汽车车身修复专业教学指导方案(试行)》已经完成,并经专家组评审通过,现予发布。这两个专业教学指导方案是我省中等职业学校汽车运用与维修、汽车车身修复专业建设和专业教学的指导性文件。现就实施要求通知如下:

 

一、广泛开展学习培训工作。开设和准备开设上述两个专业的中等职业学校(含继续举办中等职业教育的高等职业学校,下同),要把这两个专业教学指导方案的学习培训作为一项重要工作,充分利用暑假这一有利时机组织开展覆盖校长、教师、教研人员和有关教育行政人员的全员培训,全面理解、深入领会和准确把握两个专业教学指导方案的精神实质和主要内容,切实把专业教学指导方案的教育理念和基本要求落实到教育教学工作中。承担其他专业教学指导方案开发工作的学校也要认真组织学习,借鉴经验做法,进一步明确和把握开发工作的相关要求,确保所开发专业教学指导方案的质量。

 

二、全面推进课程改革。各地、各有关学校要依据专业教学指导方案科学设置教学计划和课程,配足配齐实训设备,合理配备专业课与公共基础课师资,引导广大教师按照专业教学指导方案组织教学,更新教学观念和方式方法,坚持做中学、做中教,创造性开展工作,全面推行理论实践一体化教学,激发学生学习的积极性和主动性,不断提高教学质量和水平。

 

三、加快教材开发工作。凡具有一定基础的各类中等职业学校及社会教科研、出版机构等均可依据两个专业教学指导方案进行教材及相关课程资源的开发工作。计划开展此项工作的单位要尽快组织力量进入实施本专业教学指导方案配套教材开发阶段。要按照《山东省教育厅山东省财政厅关于下达中等职业学校专业教学指导方案开发任务的通知》(鲁教职字〔2012〕16号)要求,在2012年12月底之前开发出系列配套教材,我厅将成立中等职业教育教材审定委员会进行评审遴选,择优选用并公布。教材开发完成后,具体出版事宜由我厅统一安排,确保教材在全省的普遍适用。

 

四、切实加强组织领导。全面落实这两个专业教学指导方案是推进中等职业学校汽车运用与维修、汽车车身修复专业课程改革的重要举措,是提高技能人才培养质量、促进教师专业成长的重要保障。各地、各有关学校要充分重视,统筹规划,扎实做好动员、宣传和培训工作,切实做好师资、实训设施配备等条件保障工作。各市教育局要在今年7月30日前将本文件传达到辖区内每一所中等职业学校,确保这两个专业教学指导方案的全面落实。

 

各地、各有关学校在实施这两个专业教学指导方案中遇到的问题请及时与省教育厅职成教处、省教研室联系。

 

联系人:孙宝水 0531-81758377,sdsbs540@163.com;

 

杜德昌 0531-81758393,du1989@sina.com;

 

王志刚 0531-81916646,sdwzhg@163.com;

 

朱传纲 0531-81916577,zcg@sdedu.gov.cn。

 

    

 

附件:《山东省中等职业学校汽车运用与维修专业教学指导方案(试行)》、《山东省中等职业学校汽车车身修复专业教学指导方案(试行)》(略)

 

 

 

 

 

二〇一二年七月十六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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