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做好中等和五年制高等职业教育专业教学指导方案申报工作的通知
各市教育局职成教科(处),各有关学校:
自2011年9月以来,我厅与省财政厅分两批启动了56个中等职业学校专业教学指导方案的开发工作,现已取得初步成效。为进一步推进中高职衔接和教学改革,经研究决定,今年继续安排中等和五年制高等职业教育专业教学指导方案开发工作。专业教学指导方案开发工作采取学校联合申报、统一评审、按项目管理的方式。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专业
开发任务拟从附件2所列专业中选择30个左右。其中部分专业在中等职业教育专业教学指导方案的基础上完成五年制高等职业教育专业教学指导方案,部分专业在完成五年制高等职业教育专业教学指导方案的同时完成三年制中等职业教育专业教学指导方案。
二、申报要求
(一)申报学校即牵头学校,须是开设该专业已5年以上并具有一定影响力的学校(包括高等职业学校、中等职业学校),专业实力强,师资水平高,学校对该专业支持力度大,有能力指导全省该专业的教学改革工作。
(二)牵头学校原则上要联合至少5所学校共同参与开发,参与学校由牵头学校自行联系,提倡跨市域合作。各专业举办学校可参照《山东省教育厅关于公布五年制高等职业教育举办学校及专业备案结果的通知》(鲁教职字〔2013〕7号,省教育厅网站“最新文件”栏目2013年4月12日发布)。
(三)牵头学校要联系相关行业组织,争取行业组织的支持,吸纳行业和著名企业的专家、全国同专业名师参与。
(四)牵头学校和参与学校须认真研究领会《山东省教育厅关于做好中等职业学校专业教学指导方案编写工作的通知》(鲁教职字〔2012〕8号,省教育厅网站“最新文件”栏目2012年3月16日发布)和《山东省教育厅 山东省财政厅 关于下达中等职业学校专业教学指导方案开发任务的通知》(鲁教职字〔2012〕16号,省教育厅网站“最新文件”栏目2012年7月6日发布)文件精神,做好前期调研和申报工作。
三、申报方式和评审程序
(一)各申报学校填写《山东省五年制高等职业教育专业教学指导方案开发申报书》(附件1),并提供该专业五年制高等职业教育专业教学指导方案的基本框架结构(包括开发思路、主要内容、课程结构等),上述材料A4幅面,一式3份,左侧装订,加盖学校公章后于2013年5月31日前报送省教育厅职成教处,同时将电子版发送至sdwzhg@163.com。
(二)我厅成立专家组对申报材料进行评审,必要时进行现场答辩,每个专业选出1个牵头单位,于6月30日前公布。
四、经费支持
省财政将对专业教学指导方案开发工作予以经费资助。每个专业可按20万元左右做预算,在完成五年制高等职业教育专业教学指导方案的同时完成三年制中等职业教育专业教学指导方案的,经费预算可适当增加。
希望各地、各有关学校高度重视,积极申报。在申报过程中若有问题,可与我处联系。联系电话:0531-81916577、81916646;联系人:朱传纲 王志刚。
附件:1.山东省五年制高等职业教育专业教学指导方案开发申报书
2.拟开发五年制高等职业教育专业一栏表
山东省教育厅职成处
2013年5月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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